民航局表示,12月1日起,新機型公開販售前,無人機業者應及早因應辦理型式檢驗,並依新制辦理登錄與標示義務,如違反遙控無人機相關規定者,將處新臺幣一萬元至一百五十萬元罰鍰。
民航局表示,無人機製造廠商辦理登錄作業時,須在民航局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登錄廠牌型號、製造者資料、最大起飛重量、資安檢測合格報告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射頻審驗證明,及商品檢驗或型式檢驗證明文件等資訊,並將資訊標示於產品及包裝。
無人機進口商或國外廠牌代理商亦應依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公告,自今年12月1日起,進口增列遙控無人機輸入規定代號617,納入海關查核輸入貨品範圍。依相關規定,最大起飛重量達2公斤以上者,進口時須檢具民航局核發之同意文件;未達2公斤者,則需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審查同意後始得辦理進口。
民航局提醒,遙控無人機屬應經核准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,相關產品除需符合民航法及管理規則規定外,亦須取得NCC核發之進口核准證,才可合法輸入。
另外,經銷商透過電商平台販售時,亦須加註中文資訊,包含製造商名稱、250公克以上無人機須註冊、活動須遵守操作規定及相關資訊查詢方式等,代理商或經銷商販售亦需遵守。
自製無人機者雖然無需申請型式檢驗,但也須登錄自行製造並使用之無人機,以落實追蹤管理。
自新制施行後,民眾在購買無人機時,應認明資安檢測、NCC射頻標示及型式檢驗或商品檢驗標識,避免購買未合法登錄產品。最大起飛重量250克以上無人機仍須完成註冊才能操作,且所有操作者均須遵守飛航安全與禁限航區規定。
民航局表示,新制實施後可確保「安全優先,源頭控管」,不僅有助於保障民眾可使用無人機的安全性,亦能促進產業健康發展。

消息來源:
-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:輔導期滿,12月起,無人機販售前需先完成登錄
- 經濟日報:12月1日起販售無人機需登錄 違者最高罰150萬
- 自由時報:販售無人機須登錄標示資訊 12/1起違規可罰150萬
- 今日新聞:無人機販售前須先登錄、清楚標示必要資訊 違者可罰150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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